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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贩卖毒品,事后,嫌疑人被警方抓获,但并不是所有毒品共同犯罪人都能到案,存在着同案犯未到案的情况,尤其是主...
对于毒品犯罪,只要其他人员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常见的贩卖毒品的行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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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存在为购买毒品或者出售毒品而介绍卖主或买主的居间介绍行为,它主要表现为:为他人购买毒品而介绍卖主、为他人出售毒品而介绍买主、既为吸毒者介绍卖主,又为卖毒者介绍买主。对这种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如何定性,就要分情况而确定,如果居间人没有牟利目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居间人如果因为他人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而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具有牟利目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居间人为购买毒品的人提供信息、介绍卖主,如果明知是贩卖、以贩养吸的,无论是否从中牟利,均是的共犯,但属于从犯,按从犯处理。
1、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 2、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纪要”规定,对于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集团毒品犯罪的总数量处罚;对其他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毒品犯罪数量处罚;对于从犯,应按其所参与的毒品犯罪的数量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不能因为其他共同犯罪人未到案而不认定为从犯,甚至将其认定为主犯或按主犯处罚。只要认定为从犯,无论主犯是否到案,均应依照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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