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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属于一方的房产,和另一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至于让不让住,这完全取决于房产拥有者。...
其他律师都说到位了,其实你根本不用过于担心,一是因为他们离婚是在国外是真是假尚未可知,二是房子判给房东的前妻,那么她的儿子有什么权限呢?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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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有丈夫的名字,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居住权的,只不过男方有权让你住也有权不让你住。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对方是在先借款后办理的离婚,该借款属于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你可以要求他们双方连带偿还。至于房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但是不能进行变卖,必须保证对方有居住权,至于乡下房产是他妈妈的名字的,属于第三人的房产,是不能进行查封扣押的。你可以尽快进行起诉,胜诉后及时申请执行,同时积极提供对方二人的可以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工资收入、存款、车辆、股票等等。
丈夫是需要偿还离婚之前的债务的,但前提条件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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