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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接受处理以及因当事人原因无法依法返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
车辆号牌、临时通行标志应当悬挂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并保持端正、清晰、完整,禁止涂描、倒置、折叠、重叠或者有其他妨碍号牌识别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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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和媒体,应当加强律、法规的宣传,播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引导公众积极维护交通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发布相关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车辆、行人在辅道内或进出辅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辅道未设置信号灯的,应当按照主道的信号灯通行。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有第一项、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二)施工单位未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在绕行处设置标志的;(三)道路作业单位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清扫、绿化等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交通安全防护措施,未使用喷涂或者粘贴有醒目反光材料车辆的;(四)施工完毕后,未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即恢复通行的;(五)道路作业单位在高架道路、立交桥、下穿道路等特殊路段进行作业,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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