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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受伤责任划分:《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我国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的孩子有过错,您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其他孩子如果有过错,也应承当过错范围内的责任。
我国《》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一条的意思是,若是孩子被他人打伤,则由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在侵权人赔偿不足的时候,由校方补充赔偿应当赔偿的部分。一般来说,若是孩子之间打闹而造成的,很多时候责任认定会较为艰难,且考虑到孩子后续还要上学的问题,考虑到同学关系,此类纠纷一般会先行协商,依据公平原则,侵权责任法来处理。若为孩子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也会赔付一部分。所以综上而言,孩子在学校受伤,根据侵权责任法,学校是要承担责任的,若是打架造成,则由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校方承担补充责任。注意一点,若是校方能够证明自己尽了应尽管理义务的,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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