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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
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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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警方不予立案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检察院反映。2、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一,受害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第二,可以向检察院起诉部门请求检察院进行监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立案。
公安局不立案,您是否已经索要不立案的通知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论是否立案,都必须是书面决定。控告人不服的,可以向原机关申请复议。被害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1、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2、或者不经过前述1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也即是公诉案件转自诉案件转自诉案件。或者带着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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