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道德良知方面的问题!一旦怀上小人,也只能靠花钱平事,如果找不到强行问题,无法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
虽然不知道对方已婚,但是基于都是成年人及自愿发生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追究的可能性。 对于怀孕事实,如果对方愿意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打胎费用,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男女双方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了,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然而女方未婚怀孕,男方不想负责任,女方能否到法院起诉男方,要求结婚,或者赔偿费用?接下来ask.com小编将为一一解答。 一、女方怀孕,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能否起诉男方? 网友咨询:我满18周岁,男方还差几个月满18周岁了,我们恋爱一段长时间,不过在1个月前分手了。然而在一个星期前,我被检查出宫外孕,需要到医院做手术,切掉一颗输卵管。男方愿意照顾我,但是却不想娶我,我能否起诉他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能早于22周岁,女不能早于20周岁。而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像网友满18周岁,男方不满18周岁,两人都没有达到结婚年龄,暂时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不能够强迫男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女方到法院起诉结婚的事由,法院是不受理的。 二、男方不认流产孩子是他的,女方能否起诉男方赔偿损失? 网友咨询: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半年了,上上个月和他发生关系后,都没有与其他男性发生关系。上个月我月经没有来,于是买验孕棒测试,显示弱阳性。然后上周我去了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后,男方说孩子不是他的,也不会和我结婚,也不赔偿任何费用。请问我可不可以到法院起诉,要他赔偿费用? 网友怀孕后做了流产手术,对她的身体确实造成一定伤害,女方可以向男方索要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女方流产后,请求男方承担因流产导致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必要费用,法院一般认定由男方双方共同承担,一人承担一半责任。 而女方能否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首先男女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预见发生性行为可能会产生怀孕的结果,但是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具有一定的过错。其次,流产不属于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形。因此法院不支持女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女方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索要必要的费用,但是不能够索要精神损害费用。最后,各位女性,要擦亮眼睛,识别渣男,保护好自己。
如果女方生下孩子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女方选择流产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流产费用一半。
可以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就可以提起,所以,你现在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搞清楚这个人的真实身份。 第二,起诉时,写好起诉状,准备好孩子出生的证据和你们曾经同居过的证据,比如照片,如果有他和你一起去医院妇产科的证据就更好。 第三,没有证据证明他和孩子由血缘关系并不可怕。可以申请法院作鉴定,如果对方拒绝做,那根据证据规则,对他不利的证据掌握在他的手中,他不愿提交,那就说明他心里有鬼,他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证据规则: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864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