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终止强制许可的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写明下列各项:(一)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
请求文件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生效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报、政府网站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6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97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