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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退休教师为事业编制。 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以下恢复供你参考:如果该退休教师所在学校为事业单位的话,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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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依据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职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享受一次性的抚恤金与丧葬费: 1、一次性抚恤金: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下同)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一次性丧葬费: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均为2000元(包干使用)。
1、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就是说,如果因工死亡民,则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2、各地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不一致,具体待遇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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