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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具体赔偿范围:1、医疗费按实际获得赔偿。 2、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照发。 3、住院期间每天可以享受伙食费报销。 4、交通费按实际合理报...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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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可获得的赔偿包含三个部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按照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进行计算。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能获得另外两笔费用,是需要根据地方法律规定进行计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月工资×9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4、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6、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评残后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依次为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标准); 8、辅助器具费,须有医院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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