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竞业限制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其生效的条件是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的时候,而不是在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之日生效。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
1、竞业禁止协议的范围是指劳动者所承担的义务范围,即劳动者不得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条款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依旧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