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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着,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
股权质押有期限。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但最长一年。贷款合同到期后,不得转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重新审查。股权质押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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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中信证券中小投资者的融资需求,拟开展针对中小股权持有人的融资业务——“快易融”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定股票质押式回购门槛如下,业务主要特征如下:(一)融资金额:初期针对融资需求100万~1000万元的客户,后期上限拟提高至3000万元;(二)融资期限:6个月、12个月;(三)放款效率:T日提交需求,原则上T+5日内放款;(四)融资方要求:融资方主体【个人或机构(非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5%,以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来融资,可质押股票池由风控部提供(原则上不得为ST股、重组股、连续亏损股、立案调查股或停牌股)
股权质押限制主要体现为:在一般情形下,质押的股权不可以转让。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则可以转让。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限制主要体现为:在一般情形下,质押的股权不可以转让。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则可以转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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