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变更孩子监护权的办法:父母都是孩子的监护权人,即使离婚,父母双方也均有监护权。但是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子女的直接监护人确定之后,因直接监护人出现患重病或其他无力监护子女的情况,或者直接监护人有虐待、遗弃子女的情况,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10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变更直接监护人的,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还有,如果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
是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是: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3、法官裁判变更。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