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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直接监护人确定之后,因直接监护人出现患重病或其他无力监护子女的情况,或者直接监护人有虐待、遗弃子女的情况,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10周岁以...
孩子监护权的变更,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力的,对监护权存在争议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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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首先,现有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变更儿童监护人的前提;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儿童监护人的诉讼请求,包括生父母、长期抚养儿童的祖父母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儿童监护人的判决。辟谣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真相:不是分析: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关系密切的亲友、父母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民政部门依次担任监护人。如果被监护人是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密切关系的亲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提醒】孩子的监护人有什么权利?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内容与亲权中的人身监护权基本相同,包括:(1)居住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该权利由监护人行使。(2)请求权的归还。未成年人被劫掠、欺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有权要求返还被监护人。(3)被监护人的身份行为和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不能独立决定身上的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才能行使。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职业许可,法律行为的纠正,都是监护人做的。四、抚养义务。这种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赡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被监护人无法定义赡养义务的,不承担此义务。(5)监督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其教育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相同。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义务。2、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当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是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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