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国家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哪些限制范围?

2021-11-15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适用范围: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投标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土地;4、法院判决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相关法规

《土地交易管理办法》 第九条下列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 (一)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 (二)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 (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或公司经批准,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联营合作开发或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 (四)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出售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联营合作开发或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 (五)处置停缓建工程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六)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变卖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的; (七)为实现抵押权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