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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以下这些业主权利: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拥有如下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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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业主权利包括业主对自己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也包括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了以下这些业主权利: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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