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二)一方丧偶生...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生育的,女方必须满28周岁。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适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条例。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二)承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和考核的具体工作;(三)负责育龄人口的生育管理;(四)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0人已浏览
833人已浏览
577人已浏览
8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