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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其总额不得...
婴儿死亡的,其亲属应当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提交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不能出具证明的,由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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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除患有禁忌症者外,一般情况下,已有一个子女的,一方应当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一方应当接受绝育手术;计划外怀孕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告知,并指导其采取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已经怀孕的,医师应当告知其终止妊娠。
提倡、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公民有实行计划的义务。公民实行受法律保护。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的;(二)授意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的;(三)提拔任用计划外生育人员的;(四)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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