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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董事会的决议是否有效,主要是看其决策权限是否超越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权利,如果本身就在其决策范围之内,当然有效,如果超越其决策权限,比如巨额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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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瑕疵股东会决议,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撤销或请求确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对程序上的瑕疵与内容上的瑕疵的处理有不同的要求。对于股东会决议程序上的瑕疵,只有股东有权请求撤销,并应受60日期限限制;对于内容上的瑕疵,不仅是公司股东,有关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请求确认无效,且不受60日期限限制。 2、应区分瑕疵的不同情况而处理。股东会决议不仅在公司内部有较大影响,也对公司客户等第三人产生影响,股东会决议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往往影响到公司内外多方面的法律关系。只有在确认无法补救的情形下,才有必要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对其予以撤销。本案中,甲公司未召集股东开会而形成决议,股东对决议内容也毫无追认的可能,且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法院在多次调解未能成功的情形下,作出了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判决。
股东不同意放弃股权的处理方式是,其他人并不能强迫股东放弃股权。股东对其所享有的股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处分,他人不得干涉。除非股东自愿转让股权或者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否则股东仍享有作为股东的权利。
账务处理: 营业外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债权人就是债主,如果自己是债权人,就是应收;如果人家(对方)是债权人,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应付。书上既然说的是“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就是人家的债权,是自己的应付,即应该给人家的钱。 其次,债权人消亡或放弃债权,可以作为债务重组处理,如果是人家的债权,对于你们来说就是减少了应支付的金额,作为你们的营业外收入;如果是你们的债权,等于是损失了,就计入营业外支出。书中所言是人家的债权,你们的债务,既然不用支付了,就成为你们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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