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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中国XX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自确认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的发行证券申请。...
在公开发行证券前的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经中国XX核准的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刊登在中国XX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并置备于中国XX指定的场所,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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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规定的特定对象违反规定,擅自转让限售期限未满的股票的,中国XX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自确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作为特定对象认购证券。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XX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提出发行申请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工作日予以公告:(一)收到中国XX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决定;(二)收到中国XX不予核准或者予以核准决定;(三)上市公司撤回证券发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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