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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
这两套房子你爸爸跟你大伯是有继承权的,现在的问题在于这块地是不是你大伯名下的,如果是,等于说地是你大伯的,房子是你爷爷建的,那么后面捡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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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村户籍,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不能超过一定的面积,那么你所说的你的继母将来在你父亲百年以后,只要你继母有权分得该宅基地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承包地的问题,你们当时的承包经营权证上面有几个人,这些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属于谁,当时需要的前提是后来没有经过集体土地另行承包,还是以前的承包经营权证,这样的情况下,你、你姐、你生母都是可以按照承包经营权证的姓名主张权利,而你继母与另一女孩到时候可以继续承包属于你父亲承包的部分; 3、平房的问题,到时候是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只要有继承权的人,你奶奶、你、你姐姐、你继母以及你继母所带来的女孩都有权继承; 4、关于债务问题,你可以直接与你父亲核实,如果确实存在债务,你没有义务为你父亲偿还债务,即使将来他百年后还有债务没有归还完毕,那么首先用其遗产进行偿还,如果还偿还不清的话,你如果继承该房产上的利益,那么你只在该部分利益的部分承担该部分比例内的偿还责任,因此,建议你及时的与你父亲核实,不要什么都被蒙在鼓里; 5、如果对方骚扰你或者刁难你,你可以报警,只要没有正当理由,你可以不迁出户口的,如果你在该村没有另外的住房或者住所的话,应该不能另行分户的。 如果你将农村户口迁移至你老公一起,那么你有可能就农转非了,是不能对争议的宅基地享有权利,但是,现在该宅基地上有平房,你将来有权分割该房产上的权利,但是如果房产不存在时,你无权对该宅基地享有权利; 另外,你即使放弃你父亲财产将来的继承权也不能免除你对你父母亲的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的义务,因此如果你不赡养你父亲,将来你父亲有权要求你支付赡养费等权利; 而解决的办法:可以在你父亲、你继母、你继母带来的女孩共同协商,签订协议,由你放弃你父亲所有的财产的继承权,有条件的赠与给你继母带来的女孩,由她代你行使应当由你承担的赡养义务,如果她不行使该义务,你有权撤销该赠与,由你自行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而该女孩也有赡养你父亲的义务,因为当时带来时才4岁,与你父亲已经形成了继子女关系,你父亲年老后她也有赡养义务)。但是,这样也代替不了亲情,你父亲也有权要求隔一段时间回家看看他,陪他说说话等。 建议尽量协商解决吧,你现在应当在城市里生活,应当生活得很不错,因此,有时候有条件的放弃也是一种收获,那么建议好好的协商处理,也为你父亲的晚年生活幸福提供心理安慰。
2010年从土房变成楼房时,你们应当约定写内容。如果土房翻盖多出的平米,折价给了你们。但是其余的70平米如果变成楼房的平米,你们应当表明该部分平米房属于你们所有(或所有权属于你们)。如果没有,是否表明只给多出的平米,其余都变成了你父母和哥哥的了?当时是否有约定的意向?但即使没有约定,你们翻盖的房子,再加上该房的地基等权利,个人认为应当属于共有,还是有你们的份额。但是多少还是协商一下。即使你们不翻盖,还迁时估计也会给这部分平米数的。估计你父母和哥哥认为是父母的。
如果你已经年满十周岁,那么你可以选择一方。对于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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