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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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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改制,设立,公司,集体,企业,有限集体企业改制后公司的设立集体企业改制后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比较合适律师回复回答:有限公司的设立比较灵活,但受股东人数的限制,以前有职工持股会,但现在也存在 改制,设立,公司,集体,企业,有限集体企业改制后公司的设立集体企业改制后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比较合适律师回复回答:有限公司的设立比较灵活,但受股东人数的限制,以前有职工持股会,但现在也存在合法性问题,应该可以找出解决的办法。集体企业改 改制,设立,公司,集体,企业,有限 集体企业改制后公司的设立 集体企业改制后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比较合适 律师回复回答: 有限公司的设立比较灵活,但受股东人数的限制,以前有职工持股会,但现在也存在合法性问题,应该可以找出解决的办法。 集体企业改制后公司的设立
集体所有制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是合法的,公司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向其他公司注资做股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该真实意思表示,自然不应认定为股东。由于意思表示实为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缺乏直接判决和审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够反映该真实意思表示的外在证据在认定股东资格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类证据主要有:公司设立前关于投资约定的内部协议、签署的章程、相关股东的证词等。另外,假如当事人实际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如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等,从该外在行为也可以推定出其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是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补足出资,并且拒绝其行使股东权利或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未出资的股东在依法进行了补投资后,仍然可以恢复其股东权利。 3.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确认受公司章程约束。 5.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6.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7.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为股东。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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