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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得多。1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2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从法律上确定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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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里;核准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在案的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1、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 1、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 2、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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