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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2、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是法定的,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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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员工年休假计算方法如下:1.首先核算员工工龄(本公司+之前工作经历年限),截至上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2011年的应休年假,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工龄为计算依据; 2.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确定应休天数。1-10年休5天,10-20年休10天,20年以上的休1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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