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原告不出庭的,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这一规定说明,不是任何民事案件都可以申请再审。 解除婚姻关系具有特殊性其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可能再行和他人结婚,在判决生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再婚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更不得强行解除。 如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就有可能出现再审判决与现实婚姻状态相矛盾的局面。 退一步讲,有些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即使当事人双方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也不应申请再审,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从而恢复婚姻关系。 应当明确的是,对在同一离婚判决中,既有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又有判决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内容时,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而对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则应当允许申请再审。
1、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必须出庭。但是,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2、《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夫妻关系变化微妙,即使是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理解和准确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