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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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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上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上地使用权;(2)技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展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层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上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上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上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关于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流程问题,针对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话,大体是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的: 1、首先是向有关部门申请; 2、有关部门受理和审查申请材料; 3、有关部门再对地价进行评估,报批方案并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4、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以上,属于成片开[4]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3、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 38条、第39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1]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有四方面,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因为我国的所有土地在土地法中均是规定了是属于国家的,国家将哪块土地的使用权给了谁,谁再进行转让,这个是转让主体,二者是不一样的,不能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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