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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如今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
现在早就没有什么事实婚姻的说法。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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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如今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如今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
前段时间,网络上出现了大批的幼龄妈妈,同时也是未婚妈妈,她们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都没有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标准,那么有了孩子的她们和孩子的爸爸算是有事实婚姻了吗?首先,我们都知道婚姻是男女双方的合法缔结,那么什么是合法的呢?就是办理了结婚手续,领了结婚证的一对。那么大家知道事实婚姻是什么吗?事实婚姻在上世纪的我国大量存在着,且是受法律认可的。这是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主要是农村地区,盛行的是仪式婚,这就是最早的事实婚姻。用我们现在的话来定义就是双方都没有在国家结婚登记机关进行过结婚登记、没有办理过结婚手续的双方,住在了一起,并以夫妻的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关系叫做事实婚姻。这种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是为众人所知道,是为众人所承认的。但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就开始不再承认所有的事实婚姻了,法律上也已经没有了这种说法。那么双方有了孩子,算是事实婚姻吗?答案是不算的。若双方没有通过结婚手续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那么他们便不是夫妻。即使有了孩子,也不是夫妻。若双方是同居且有了孩子的关系,但双方皆没有共同终生生活的目的,那么两人的关系则是非法同居,而不是事实婚姻。更有,若双方的同居关系不为他人知道,也就是不具有公开性,那么两个人也是非法同居,而不是事实婚姻。再有,若其中一方有配偶,或者都有配偶,在法律上,这样的情形构成的则是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概念在法律上已经不被承认,那么这些幼龄妈妈未来又该何去何从,法律也不能为其提供婚姻的保障。婚姻需要的是双方的诚心诚意的、合法合规的缔结。我们需要的是合法的婚姻,而不是无保障的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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