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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物业该怎么办,急在线等

2022-11-02
物业出具的同意书是无效的,应当所有业主同意。《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说,物业物权处分公用场所,建议向A、B、C业主说明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将场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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