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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结婚后户口是否随迁,都是可以的; 2、新生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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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3、办理所需手续: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孩子应先在女方申报户口,符合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才能迁入当地,不能直接在当地申报出生登记: 1、当事人的配偶及其子女的户口,在符合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子女已经在当地申报户口,并且女方与当事人的结婚年限符合迁入地的要求); 2、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两者的户口都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3、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遗产不应按照本上的人分,姨姐和她的孩子对父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有遗嘱的,应当按照约定对遗产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应当根据《》第十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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