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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拿着原籍派出所...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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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欢迎详询。
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带上孩子出生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这个跟婚前不婚前没有关系。以江西省为例,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二)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三)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四)设区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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