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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决对方归还欠款以及所欠利息。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是的,公司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它仍然直接申请破产。破产和公司解散是两个概念。一般来说,公司解散可以由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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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抵销,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品质、种类相同; (3)双方债券必须都已届期清偿; (4)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2、一方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抵销只会在对等额度内相互消灭。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到期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2、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承担形式,一般情况下按照“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处理。但是,如果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法》对于对于人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更严格的“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只有能够证明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股东才能免责,否则就是“混同”。“混同”一般表现为办公和生活场所统一、账户统一、收支账目不清,也就是常人所理解的公司就是老板,老板就是公司。《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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