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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脚伤害的费用符合规则标准的应予报销。治疗脚伤害的费用,是治疗工伤的费用,不因本身身体疾病而受影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
从以下规定可以看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年提出。 《工伤认定办法2011》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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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脚裸韧带拉伤,按《工伤鉴定标准》,达不到伤残等级。 而达不到伤残等级,就无法按《工伤赔偿标准》,获得赔偿。 只能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社保局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系甲方单位临时聘用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年月 日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乙方受伤。 为妥善处理乙方工伤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医疗费用已经由甲方全部支付。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乙方的工伤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基于乙方工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三、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时,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相关法规:工伤赔偿: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七)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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