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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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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暂扣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进行处罚(罚款等),处罚执行后即可退还物品(但不允许继续仿冒商标),这种情况一般不能作出没收物品的处罚决定但是被侵权的商标持有人有权要求赔偿,并可以申请法院查封货物,这种情况下,则要等到法院审判完毕才可能解除查封,拿回货物那么,商标侵权但都是正品,该如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措施,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将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数返还当事人,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我国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程序,那么如何处理商标侵权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因商标侵权引发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什么是行政解决方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超过5万元的,可以处以违法经营额超过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以2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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