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同业拆借指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应...
对于未遵守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同业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规定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 (四)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 风险提示:同业拆借风险防控: 金融机构应当将同业拆借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根据同业拆借业务的特点,建立健全同业拆借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同业拆借风险管理机构,制定同业拆借风险管理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同业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规定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 (四)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 风险提示:同业拆借风险防控: 金融机构应当将同业拆借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根据同业拆借业务的特点,建立健全同业拆借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同业拆借风险管理机构,制定同业拆借风险管理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就竞业限制达成协议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月决定进行遵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只要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业务,并且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则劳动者便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其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的该请求将获得仲裁或者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9人已浏览
1,566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