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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不合法。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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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1,《劳动法》是1995年1月1日实行的,当时并不是双休日,因此才有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的规定。而实行双休日后,时间就相应地改为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40小时以外的就算加班,。 2,周六属于假日,单位应当按平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单位没有发加班费,你们可以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来动仲裁,为何自己的合法权益。
星期六对国家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是休息日,但对其它单位则不一定是,按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如果星期六是你所在单位确定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不是所在单位确定的休息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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