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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地产权利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明;(三)记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的房地产权...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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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申请,但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可以由有关当事人单方申请:(一)以划拨或者出让、租赁等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设立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新建房屋;(四)继承、遗赠;(五)行政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六)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定房地产权属的判决、裁定、调解;(七)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定房地产权属的裁决、调解;(八)本条例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形;(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权利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等事项有错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且利害关系人不能提交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归属等事项确有错误的,可以持权利归属等事项可能存在错误的有关证据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人可以在房地产登记机构将房地产登记内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公示前,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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