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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征收房屋,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
根据相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征收房屋,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房屋拆迁拥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偿: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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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这个过程中,国家和政府是没有直接收入的。下面说一说土地补偿款:征收土地补偿总款项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土地补偿费(由征地单位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村委会) 2、安置补助费(同上)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偿给地上附着物的权利人) 4、青苗补偿费(补偿给青苗权利人)最后说一下政府收入,在土地被批准征为国有之后,政府在出让土地时,才能按照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收回整理成本,也就是取得土地的费用,这个费用包括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补偿总费用”等等,不管是您说的补偿款了,还有很多,全部在整理成本中列支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综上所述,土地性质不同年限上就有不同的规定,具体还要依据土地规划部门的相关文件。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不是说没有应对的方法的,可以继续提交申请,只要土地不被收回就有机会继续签订合同。同时要注意的是,未到期的土地也有被国家征用的可能,不过也会有相应的赔偿措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 1、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 2、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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