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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的,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有效使用或经...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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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只有国有土地才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依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处理方式不一样,住宅用地一般是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一般可以续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债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地役权可以在宅基地上设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使用他人的房地产,以提高其房地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房产为服务场所,自己房产为服务场所。第三百七十三条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服务场所和服务场所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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