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
申请成都公租房的步骤: 1、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二、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 3、住房保障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民政部门确认的较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含高新区)正式城镇;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较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20〕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5号)等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民政部门确认的较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含高新区)正式城镇;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较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20〕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5号)等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642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