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因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超过认定期限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因不属于职工或者...
已经超过申请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要弄清楚你们所做的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做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如果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如果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特别要注意上边所说的申请重新的鉴定的时间,如果超过将不予受理,建议预约律师详细咨询效果更好。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你并未申请延长,所以已过时效。
可以自己到当地社保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