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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根据之前的政策,安徽省产妇的基础产假是98天。 2、《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
1、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根据之前的政策,安徽省产妇的基础产假是98天。 2、《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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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执行。在网上查阅即可。
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 根据之前的政策,安徽省产妇的基础产假是98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所以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如果发生难产、剖腹产等情况另有假期规定。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给予以下报酬:(1)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2)男性享受10天护理假的夫妇异地生活的,护理假期为20天。员工在预付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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