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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假钱最好的方法是上缴给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 2、因为在知道是假币的情况还继续使用是违法的,如果看到有人大量持有假币甚至非法制作钱币进...
收到假钱的办法是:收到假钱最好的方法是上缴给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在知道是假币的情况还继续使用是违法的,如果看到有人大量持有假币甚至非法制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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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持有人在不知所持有的假币为假币的情况下使用假币不构成违法犯罪。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1)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2)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持有人对公安机关没收的人民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3)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对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收缴及鉴定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1、作为普通群众,如果误收假币,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当看到别人持有假币时,也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时,应掌握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3、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时应遵循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4、可以自收缴之日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由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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