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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要求行使对孩子的。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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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善于离婚孩子的探视权问题的解答,更多的关于离婚子女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子女的探望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双方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要相互指责对方,不要在探望中设置障碍,应当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好子女,使其快乐健康!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法院裁定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裁定恢复探望。
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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