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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
赡养老人子女分配规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父母有多个子女的,赡养分配的标准可以由子女共同协商,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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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父母二人都在世时,八个子女商定了协议,父亲由其中四个子女赡养,而母亲由另四个子女赔偿,现在父亲病逝,原来的协议可以认定作废,应重新议定新的协议,由八个子女共同商定母亲的赡养办法。 享受父母财产多的子女,和赡养没有相应关系,但可以多出力或者钱赡养母亲。 原来的协议如果已经分割了父母的财产,也可以认定有效,继续实施。母亲由另四个子女赡养。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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