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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股东退出...
股东不参加表决的处理方式为: 1、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东拒不参加的,经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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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参加表决的处理方式为: 1、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东拒不参加的,经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决议,对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定义: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1、中国《公司法》,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首先,你应该看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和操作的,并按照程序操作。3、股东家属有继承权,公司其他股东不能忽视,否则其他股东的任何单方面行为都无效(除公司利益必须及时单方面采取的措施外)。4、公司可派代表与死者家属协商沟通。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方案:(1)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死者家属继承公司股份并成为新股东,则达成协议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2)基于继承的事实,继承人只能取得股东在公司生前享有的财产权,而不能取得股东资格,即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只能同意其继承财产。(2)继承人只能根据继承事实取得股东在公司生前享有的财产权,而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也就是说,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只能同意其继承财产。5、如果死者家属不能选择继承人与公司协商20年,则继承人只能等待公司的时间限制,因为继承人只能等待公司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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