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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八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八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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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达到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再乘以70%,由社保支付。 三、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由社保支付。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乘以停工留薪期。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由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1个月,由社保支付。 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4个月,由社保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5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正常出勤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八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八级工伤待遇: 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 构成八级伤残等级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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