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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从员工工资内扣除培训费属于违法的。 2,公司对员工提供专项培训的,可以和员工约定服务期,如果员工服务期内辞职,需要对公司赔偿剩余服务...
员工参加公司、外部短期培训学习及中长期外出脱产学习,当个人培训费用超过一定费用时,应根据有关要求与公司签定《员工培训协议》,并按双方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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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心全意青年律师为你解答。 离职是你的权利。培训费履约期是你的义务。培训费不是按照约定进行赔偿,而是要按照公司提供的实际开销来确定。你已经可以正常离职。权力部门会根据你们的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时间,公司拿出的培训费用证明来确定你该赔偿公司的培训费数额
你在公司工作,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和公司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日书面通知公司可以辞职。一般情况下,你依法提前3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不得从你的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公司为你提供了专项的培训,支出了培训费用并且你和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不满一年的情况下需要向公司支付培训费1000元的,公司有权要求你支付培训费。但你需要向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一年期限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公司已经支付的培训费用。三、所以,假如你和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你工作不满一年需要支付培训费用或者虽然签订了培训协议,但培训协议属于一般性岗前培训或者公司没有支付培训费用的,公司不得从你的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四、如公司支出的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或者一年期限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公司已经支付的培训费用低于1000元的,公司也不得从工资中扣除1000元,公司只能扣除根据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以及你已经工作的期限计算出的你应该分担的培训费。五、譬如,公司为你支出了1000元的培训费,你工作了六个月,这时候你辞职,公司只能扣除500元的培训费,而不能扣除你1000元的培训费。
去年5月份,我到一家公司工作,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我辞去工作。公司以我违反合同为由,从工资中扣下2000元,称这些钱是我考取上岗证花费的赔偿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无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构成违约。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作出相应赔偿。主要赔偿是招聘该劳动者所产生的费用和对该劳动者培训产生的费用等。用人单位为使冯先生获得上岗证产生了相应的培训费,冯先生在未履行完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冯先生作出赔偿。赔偿的数额应为用人单位所花培训费的总额乘以未履行合同的年限所占劳动合同总期限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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