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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庆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
协议离婚程序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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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其是否符合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如若符合则作为证据被采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视听资料是利用图像、音响及电脑等贮存的数据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形式。由此看来,应该理解为手机短信是一种视听资料,只要它符合证据属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手机短信作为以视听资料的一种证据形式,其能否被采信关键看它是否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只要符合上述三性,其就当可以作为证据被采信。
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回答短信可以做离婚证据吗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可以的,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1、亲子鉴定结论,可以作为离婚时的证据使用。也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时的一个依据。 2、亲子鉴定是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的生物科学技术鉴定。经鉴定,确认具有亲缘关系的,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经鉴定,不能确认亲缘关系的,可以排除亲子关系。 3、亲子鉴定的结论是对是否为亲生父母的鉴定,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所以,不论亲子鉴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都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4、当然,如果一方对该亲子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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