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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公司福利参加旅游受伤一般算工伤。用人单位安排旅游,应当也属于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的活动范围,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
为了享受公司福利参加的旅游且在活动过程中处于被管理状态,需按公司的既定安排进行活动。公司作为活动的倡导者、组织者、管理者、资金提供者应对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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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能旅游。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治疗康复期间,住院期间应当在医院治疗,出院后休养期间应当按医嘱休息,旅游不利于伤情恢复,一般不应进行。但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同意,本人身体允许,并征求医生意见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被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然,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属于单位组织的活动,旅游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应综合考虑活动的目的、单位是否鼓励参加、是否承担费用、是否使用工作日等因素。用人单位组织旅游是通过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目的是让员工放松,加强沟通,然后更好的投入工作。这类活动具有明显的集体属性,应视为工作原因的延伸。因此,用人单位组织的这种旅游活动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过程中因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员工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离开团队,在私人活动中受伤不是工伤。
如果确因治疗工伤需要暂停工作的,可以休假接受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界定为停工留薪期的,可以享受与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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