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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律师协会投诉。以上即是答案,望采纳。...
如果经营者的产品确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投诉或请求司法保护。经营者招徕投诉是正常现象。公司产品质量如果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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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向法院纪委监察局举报,也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将得到解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双方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非法侵占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或者权益的诉讼行为。
恶意诉讼侵权属于一般侵权,但不同于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它不仅要求侵权人主观过错,还要求侵权人的动机是恶意的,即提起诉讼的动机是不正当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情况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恶意诉讼就是滥用诉讼权利,简称滥用诉权,是指对起诉权、其他诉讼权利的滥用,主要表现形式有:随意起诉,一事多诉;随意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申请(诉前与诉中);制造延期审理事由;多次异议、不合理多次申请鉴定、调查、调取证据,造成审限延长;隐瞒证据的提交,人为造成新证据的提交,成就不断重审与再审的事由;无限制的申请诉前临时措施(指商标和专利)等。 恶意诉讼不同于虚假诉讼,它既没有伪造证据、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只是没有正当理由行使诉讼权利,并且给相对方增加了不合理负担。 我国民事诉讼第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或者其列行民院根据情节轻重予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民院审理案件; (二)暴力、威胁、贿买阻止证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作伪证;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扣押财产或者已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财产转移已冻结财产; (四)司工作员、诉讼参加、证、翻译员、鉴定、勘验、协助执行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五)暴力、威胁或者其阻碍司工作员执行职务; (六)拒履行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裁定民院前款规定行单位其主要负责或者直接责任员予罚款、拘留;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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