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由于股权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理性的投资策略是将股权投资作为投资配置的一部分,而不是将所有资金集中在股权投资上。1、理性投资,由于股...
个人进行股权投资: 1、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量力而为。由于股权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所以理性的投资策略是将股权投资作为投资配置的一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则上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自行约定特殊的股东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利润,但后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生效。(一)股东利润分配条件 1、实体条件:公司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应依公司审计报告为据; 2、程序条件:公司应合理制定股东利润分配方案,并召开股东会会议对该具体方案形成股东会决议。(二)股东利润分配方式 1、法定方式法定方式,是指《公司法》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所规定的方式,即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所谓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指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在允许股东分期缴纳的情况下,规定股东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取利润的原则,有助于明晰股东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 2、约定方式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因素,《公司法》允许股东不按照法定方式分配利润,而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即可自行约定特殊的股东利润分配方式。但须注意的是,该约定的模式必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许多风险,包括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股票交易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1。股权交易的程序性风险。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交易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同意交易出资。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出资的权利。未经上述程序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将因程序缺陷被视为无效或撤销。2、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受到限制。《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个或50个。三、履行股权交易合同的风险。履行合同时。可能面临目标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无法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或董事可能无法履行协助义务。因此,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前,受让方应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和董事、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为行使股东权利奠定前期基础。
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可以依法购买公司发行的股票,或者认购公司增加的新股。公司发行的股票是同股同权的,投资人可以根据本人的资金状况依法投资来获得股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11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5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